各院(系):
为构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秩序,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深化我校学风建设,促进学生文明行为的养成,有效推动我校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园不文明行为专项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区:
1、携带饮料、食品进入教室,在教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
2、旷课、早退、迟到;
3、不文明着装、语言不文明;
4、上课时间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接打电话、玩手机、随意走动;
5、男女不文明交往,举止过于亲昵,行为失范;
6、违反校园安全、文明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背公序良俗的现象。
(二)学生宿舍区:
1、无故晚归、夜不归宿;
2、在宿舍区内大声喧哗、不按时熄灯;
3、上课时间及晚上11:00熄灯后在宿舍打牌、玩游戏;
4、在宿舍内吸烟、喝酒、赌博;
5、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电热棒、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水壶、电褥子、电吹风、电炉子等)和酒精炉;
6、宿舍卫生具体要求见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评分标准(附件3)。
二、检查时间
教学区:各院(系)学生组织检查时间为上午7:00-8:00,下午上课前20分钟;值班教师检查时间为上午7:30-8:00。
学生宿舍区:19:00-22:30。
三、工作安排
各院(系)组织召开主题班会传达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文明素养。根据值班安排(附件1、2),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室、宿舍不文明行为进行日常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纪行为进行汇总反馈。
四、结果运用
各院(系)要对检查反馈的不文明现象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学工部。学工部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抽查,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结果将作为院(系)学生工作考核、学风创优工程、辅导员量化考核、先进班集体评选等参考依据。
附件:
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区不文明行为检查值班表
2、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入驻宿舍值班表
3、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评分标准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