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07浏览次数:27

滨州医学院学生工作处

                                           滨医学工字〔20181

 

关于开展2017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7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高职)生,学生班集体(不含2017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1、具体评选条件参照《学生手册》中《滨州医学院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相关规定。

2、省级优秀学生须获得2016-2017学年校级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须在2016-2017学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标兵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省级先进班集体须获得2016-2017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三、评选程序

1、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程序评选产生。

2、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3、各院(系)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推荐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并在本学院内进行公示。

4、被推荐的个人和集体候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5、公示无异议,报学校研究同意后,组织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四、注意事项

1、要充分认识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好中选优的原则,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分配名额和程序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

2、院(系)确定候选人后,请认真填写附件5-7,经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于 122上午10:00前报送学生工作处,电子版一并报送,附件2-4暂时不用填写,待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公示无异议,报学校研究同意后,再组织填写登记表(附件2-4)。

附件:1.滨州医学院2017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

3.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山东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5.推荐山东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

6.推荐山东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基本情况一览表

7.推荐山东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基本情况一览表

 

      

学生工作处

201817

 

 


抄送: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