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基本学习生活,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成长成才,保障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阳春润心”精准帮扶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一)学费减免补偿
(二)学校助学金
(三)购书补贴
(四)春季国家助学金
(五)服兵役本专科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二、资助对象及金额
(一)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孤儿(无父母抚养)、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及其他享受国家政策性减免且2023-2024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补偿。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
(二)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见习实习学生),尤其是本学年获助较少或家庭经济状况突发变故的学生,可申请学校助学金,每人发放生活补贴500元。
(三)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见习
实习学生),购买积极健康,有助于学习、发展、成才的各类正式出版的图书,可申请购书补贴每人不超过200元。
(四)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获得国家助学金、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在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新增的家庭经济困难特殊群体,平均每人1650元/学期。
(五)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学生(不含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学费据实补偿;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我校的学生,据实减免学费并发放专项国家助学金每人1650元/学期。
三、申请流程
(一)学费减免补偿和学校助学金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同学递交《滨州医学院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详细描述家庭经济情况,学生学费情况可登录滨州医学院计划财务处公众号——智慧财务——智慧缴费——账单缴费查询。
2、老师核实。辅导员详细了解学生情况,对学生申请内容进行核对确认并签署意见。
3、学院初审。学院在辅导员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签署具体意见,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后,将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6月11日前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11资助管理科。
4、学生工作处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出补助建议并上报学生工作处处长办公室会议审核,最终确定补助额度。
(二)购书补贴
1、学生申请。学生确定购书意向后,填写附件1购买图书申请表并于6月12日前报送学院。
2、老师审核。辅导员核实学生及购买图书是否符合条件,学生填报内容是否准确无误。
3、自行购书。审核通过的学生可自行购买图书,将本人铅笔签名的购书正规发票(抬头必须为滨州医学院,税号:12370000495543487Y)和购书清单(清单也可体现在发票中)的照片或截图交给辅导员。
4、学院报送。学院将本学院学生的购买图书申请表、购书发票和清单(发票和清单放置一起),以相同的顺序排列并于6月25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科。
(三)春季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按学期发放,春季学期无需申请,每学年均为秋季学期申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系统梳理春季学期新增的特殊群体困难学生并视情发放助学金。
(四)服兵役本专科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1、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学生,递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和《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2、退役学生,递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和退伍证明复印件。
四、补贴发放
学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后,通过财务处及时将各类补助(不含学费减免)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五、其他事项
(一)得到购书补贴资助的学生需每人提交一份读书感悟、收获或内容摘抄,如购买书籍为学习资料,可对学习资料的实用性进行分享。要求手写后扫描成电子图片(平行摆正拍摄,尽量不要歪斜,书法作品更佳)。请获得此项资助的学生将作品于2024年7月10日前通过企业微信以下链接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J4AOwdfAA4AD0ARgYgAKcsqk7et8gRzf?page=1提交,资助管理科将择优推荐发表,优秀作品作者另有小礼物赠送。
(二)鼓励学生将阅读后的图书捐赠给学校图书馆继续流通使用,捐赠学生请于9月9日—10日将图书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11室。学生发展促进与服务委员会新媒体工作人员届时将为捐赠者拍摄留念,另赠送小礼物。
(三)如发现代买、替买、虚假填报等行为,将追回发放资金并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四)学校助学金本次不超过200人,购书补贴本次不超过50人,将根据报名顺序、图书类型、获助情况及学生经济情况等统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