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发挥奖学金评定工作对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突出精神激励和榜样示范作用,不断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定于9月份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
2、2021-2022学年校级奖学金。
二、评选办法
参照《滨州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滨州医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办法》和《滨州医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滨医行发〔2021〕129号)执行。
三、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充分认识本次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名额比例和评选程序确定候选集体和候选人。
2、各院(系)初评出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候选集体和候选人后,须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请各院(系)于10月10日下午17:00前将汇总材料(附件1-3)及院(系)公示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学生工作处(纸质版要求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附件:1、滨州医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览表
2、滨州医学院2021-2022学年先进班集体一览表
3、滨州医学院2021-2022学年校级奖学金一览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