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校院两级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1.校级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担任组长,以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
2.院级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等作为主抓学风建设的职能部门要做好部署、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各院系要把学风建设纳入本院工作的重要日程,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别制定本学院学风建设的具体方案,辅导员要全程参与并指导班级的学风建设。
(四)校团委要组织和指导学生会、社团等组织积极开展生动活泼、具有特色的校风、学风建设活动。
(五)宣传部要做好活动氛围的营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