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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组织开展“爱心传递” 主题育人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04 点击数:10

各院(系):

充分发挥资助育人作用,展现资助育人成效,根据《关于公布2020“爱心传递”主题育人活动优秀典型名单并组织开展2021年主题育人活动的通知》(鲁学助[2021]13号)要求,今年继续全校受资助学生中组织开展“爱心传递”系列主题活动,培养受助学生的爱心意识和社会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的

爱心传递”为主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资助育人实践,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助人为乐、善施善行等活动培养青年学生“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优秀品质,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活动内容

一)“爱心传递”主题教育活动

各院(系)结合我校当前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主题活动,在新生入学季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制作主题板报和宣传海报、观看宣传视频、举办学生资助政策专题讲座、贫困生座谈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宣传资助政策及工作成效,加强学生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培养学生感恩励志的奋斗精神、崇德向善的道德风尚、扶贫济弱的责任担当。

二)“爱心传递”主题实践活动

围绕“爱心传递”主题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如关心帮助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士,通过从“受助”到“助人”的实践,培养学生的爱心意识、荣誉意识和责任担当。

三)“爱心传递”推介评选活动

利用学校网站和学生工作部(处)微信公众号对各院(系)各类活动进行宣传推广,并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推介。12月份组织对各院(系)报送的工作案例和典型事迹进行评选,宣传、推广优秀工作案例和爱心之星优秀学生。

三、活动要求

(一)精心安排、周密部署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资助育人系列主题活动,积极组织、指导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定期调度活动开展情况要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安排,可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利用媒体、网络、视频等线上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系列活动。“爱心传递”主题系列活动鼓励多院系合作、多校联合、校企合作,学生工作处将联合有关媒体择优进行现场录制、宣传报道。

(二)总结凝练、按时报送

工作案例及典型事迹材料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报送,不接受单纯文字材料报送。文字材料正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照片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1920,数量不少于5张;视频为MP4格式,时长3分钟左右。

1.工作案例。开展的某项或某系列活动内容、具体形式、学生参与情况、取得的成效等资料,案例材料应紧扣主题,有特色、有实效、可借鉴、可推广,切不要面面俱到,更不要写成工作总结。

2.典型事迹材料。学生基本情况(学校、年级、专业、受助情况、媒体宣传报道情况及活动感悟)及以活动中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的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描述,语言鲜活、亮点突出,特色鲜明,富有影响力;事迹标题要醒目,高度凝练、准确、生动、简洁,能“吸引眼球”。事迹材料应征得学生本人同意。

3.各院(系)需于1215日前将活动材料及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报送材料要真实,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材料每个案例或事迹单独存放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实例:工作案例-XX学院,典型事迹-XX学院-XX.

联系人:白华,联系电话,6913436。

 

附件1. “爱心传递”优秀工作案例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2. “爱心之星”优秀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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