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深化我校优良学风建设,增强学生的文明意识,提升学生的文明素养,规范学生的文明行为,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构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秩序,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园不文明行为专项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区:
1、携带饮料、食品进入教室,在教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
2、旷课、早退、迟到;
3、不文明着装、语言不文明;
4、上课时间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接打电话、玩手机、随意走动;
5、男女不文明交往,举止过于亲昵,行为失范;
6、进出校门不出示校园卡及假条,不尊重门卫、公寓楼管理人员,翻墙外出等恶劣行为;
7、违反校园安全、文明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背公序良俗的现象。
(二)学生宿舍区:
1、无故晚归、夜不归宿;
2、在宿舍区内大声喧哗、不按时熄灯;
3、上课时间及晚上11:00熄灯后在宿舍打牌、玩游戏;
4、在宿舍内吸烟、喝酒、赌博;
5、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电热棒、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水壶、电褥子、电吹风、电炉子等)和酒精炉;
6、宿舍卫生具体要求见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评分标准。
二、检查时间
教学区:各院(系)组织学生检查时间为上午7:00-8:00,下午上课前20分钟;值班教师检查时间为上午7:30-8:00。
学生宿舍区:19:00-22:30,由当晚入驻宿舍值班人员负责检查。
三、工作安排
各院(系)组织召开主题班会传达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文明素养。根据值班安排,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室、宿舍不文明行为进行日常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纪行为进行汇总反馈。
四、结果运用
各院(系)要对检查反馈的不文明现象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学工部。学工部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抽查,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结果将作为院(系)学生工作考核、学风创优工程、辅导员量化考核、先进班集体评选等参考依据。
附件: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区不文明行为检查值班表
2、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评分标准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9月7日
附件1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区不文明行为检查值班表
|
|||
时间 |
值班学院 |
负责人 |
抽查人员 |
9月14日-9月18日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鞠 晶 |
顾玉春 |
9月21日-9月25日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董少凤 |
宋 彦 |
9月28日-10月2日 |
特殊教育学院 老年医学院 |
巩雪梅 |
王晓冬 |
10月5日-10月9日 |
口腔医学院 医学影像学院 |
王爱英 于 翔 |
顾玉春 |
10月12日-10月16日 |
护理学院 |
李建昌 |
宋 彦 |
10月19日-10月23日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鞠 晶 |
王晓冬 |
10月26日-10月30日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董少凤 |
顾玉春 |
11月2日-11月6日 |
药学院(葡萄酒学院) |
高佳佳 |
宋 彦 |
11月9日-11月13日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王朋朋 |
王晓冬 |
11月16日-11月20日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李新征 |
顾玉春 |
11月23日-11月27日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外国语与国际交流学院 康复医学院 |
刘志学 刘志勇 赵 辉 |
宋 彦 |
11月30日-12月4日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鞠 晶 |
王晓冬 |
12月7日-12月11日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董少凤 |
顾玉春 |
12月14日-12月18日 |
特殊教育学院 口腔医学院 老年医学院 |
巩雪梅 王爱英 |
宋 彦 |
12月21日-12月25日 |
护理学院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李建昌 刘志学 |
王晓冬 |
12月28日-12月31日 |
药学院(葡萄酒学院) |
高佳佳 |
顾玉春 |
1月4日-1月8日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王朋朋 |
宋 彦 |
1月11日-1月15日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外国语与国际交流学院 |
李新征 李志勇 |
王晓冬 |
1月18日-1月22日 |
医学影像学院 康复医学院 |
于 翔 赵 辉 |
顾玉春 |
附件2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评分标准
一、室内卫生(50分)
1.地面无灰尘、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10分)。墙面无污迹、无乱贴乱画、无蛛网(10分)。
2.洗手间、阳台无灰尘、无杂物、无垃圾、无死角(10分)。
3.门窗、桌凳、书架、衣柜无灰尘、无乱贴乱挂现象(10分)。
4.窗台、纱窗、玻璃、灯管、灯架、电扇无灰尘(10分)。
二、物品摆放(40分)
1.床单平整,被子叠放整齐、统一放在正对门口一侧,枕头放在被子内侧靠墙放置,床上不准放其他物品,床棱及其他地方不准悬挂床帘、衣物及其他物品(10分)。
2.桌凳、桌上物品、书架、脸盆、暖壶、卫生工具摆放整齐(10分)。
3.行李床物品摆放有序整齐,无乱堆乱放现象;床底物品摆放整齐(5分)。
4.窗台、暖气片上不摆放任何物品(5分)。
5.卫生间物品摆放整齐,阳台晾晒衣物悬挂整齐(5分)。
6.不私拉乱接电线,插排及线路固定在墙面上,不得放在床上或地上(5分)。
三、其他(10分)
1.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3分)。
2.室内于房门后张贴卫生标准、值日表(3分)。
3.室外门口不得堆放垃圾、杂物(4分)。
四、有下列其中一项宿舍检查即为零分
1.宿舍有一人未叠被子;
2.宿舍内发现吹风机、卷发棒、电热暖手宝、热得快、电炉、电水壶、酒精炉等违章电器或打火机、蜡烛、盘式蚊香等易燃易爆物品;
3.离开宿舍后未拔下插头、没有锁门、关灯、关水龙头或电扇;
4.宿舍内有烟头、酒瓶或在宿舍内养宠物;
5.宿舍卫生状况特别差;
6.拒不配合卫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