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在防疫期间,学校已经先后开展了两期资助,有效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现根据需求,计划开展第三期资助工作,主要资助类型和资助金额如下:
一、临时困难补助
资助金额:1000-3000元不等。具体标准参照《滨州医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版)。
临时困难补助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复印件、医疗费用原始单据复印件;由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人事处开具的家庭收入证明;属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的,提交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事故证明等),若无特殊要求,只提供一份复印件。
二、研究生复试补助
资助金额:300-500元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面试的,可以申请复试补助300元;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面试且复试地区为省外的,可以申请复试补助500元;复试地点为省内的,可以申请复试补助300元;
3. 其他因疫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获得疫情期间临时困难补助,参加研究生复试的,可以申请复试补助200元。
以上情况需要提供研究生复试通知。
三、返校路费补贴
资助金额:金额不等
1. 从外省返校的毕业生约800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火车票或汽车票标准给予适当返校路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2. 从省内返校的毕业生约2900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的,按照火车票或汽车票标准给予返校路费补贴,最高不超过200元。
3. 毕业生点对点包车返校的,根据距离远近给予适当返校路费补贴。
4. 不在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的同学,确实有特殊原因的可以申请路费补贴,原则同1.2条。
路费补贴需要提供出发地到烟台的车票或证明,点对点包车的需要提供包车证明及名单。
四、孤儿专项资助
资助金额:1000-2000元
1. 2019年度已获资助总金额超过1万元的孤儿(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在校本专科生),原则上不再资助;
2. 2019年度已获资助总金额在5000-10000元之间的孤儿,可以申请资助1000元;
3. 2019年度已获资助总金额低于5000元的孤儿,可以申请资助2000元。
以上情况需要提供孤儿证明。
五、勤工助学资助
资助金额:300元/月,工作时长原则上不超过40小时/月,短期工作岗位,报酬标准为12元/小时。
(一)线上勤工助学岗
1. 疫情防控期间从事就业服务联络员、疫情防控联络员、线上教学联络员、部门/院(系)多媒体技术员、线上办公室助理等相关工作的学生,可以认定为勤工助学工作的,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补报3月、4月勤工助学工资;
2. 之前没有相关岗位的根据需要在疫情结束之前可以设置相关岗位,原则上除特殊专业技术岗外,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服务人群数量设置岗位,一般情况下每个用人单位可以设置2-3个岗位;
3. 线上勤工助学岗位属于临时岗位,疫情防控结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后,学校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续或部分延续线上勤工助学活动。
(二)毕业生行李整理特殊岗
实习人数比较集中的实习医院,根据毕业生宿舍数量,各院(系)按照自愿报名的原则,招募实习医院所在市(区、县)内的学生参与勤工助学,主要从事与实习基地联系对接宿舍整理相关工作事宜,与毕业生联系物品归属、物品收纳整理、快递发送等工作。同等情况下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工期间要服从学校和实习医院统一安排。勤工助学考勤由各院(系)负责,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强度、劳动时间可酌情上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