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美宝国际班学生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3-31浏览次数:107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激励我校各专业美宝国际班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滨州医学院美宝国际班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美宝奖学金)由美宝集团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各专业美宝国际班1-3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三条  美宝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等额评审。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美宝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每学年奖励总金额上限为10万元

  美宝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2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

 

  每年9月初,学生工作部(处)分配名额,相关院(系)根据规定名额,按照1:1比例分配推荐候选人

 申请学生填写《滨州医学院美宝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相关院(系)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在院(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工作部(各院(系)获奖学生初评名单和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当年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报送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同一学年内,获得美宝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但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第四章  发放、管理与监督

 

 学校于每年12月30日前将奖学金一次性划入学生银行账户,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十一  美宝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十二  学校对美宝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严肃查处评审过程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