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29浏览次数:34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提升学生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共同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就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育内容

1、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各院(系)要突出教育重点内容、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预防溺水、防灾减灾、毒品预防、网络安全、校园欺凌等专项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防范能力。

2、加强学生考勤工作。各院(系)要严格考勤制度,规范考勤工作,及时把握学生动态,定期做好学生出勤情况汇总统计,对经常旷课、缺勤学生要及时做好预警工作,情况严重的要按照《滨州医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辅导员要严格请假审批手续,准确掌握学生去向和返校情况,对未能按时返校、无故离校或联络不上的学生,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学校职能部门反馈信息。

3、加强见习、实习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各院(系)要充分重视见习、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及时掌握见习、实习学生的动态,通过班级QQ群、微信、微博、电话等多种方式密切关注见习、实习学生的思想状态,对遇到的问题、出现的不正常现象、有可能引发问题的隐患等进行收集和处理,对于重要信息要随时上报,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要重点关注见习、实习学生中的特殊群体,对于学业困难、心理异常、就业困难、有情感问题的见习、实习学生,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引导工作。对于临时返校(留校)见习、实习学生要重申和强调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和校纪校规,要求学生遵章守纪。

4、加强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假期期间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各院(系)要精准掌握学生去向并进行登记,认真关注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假期留校学生的思想动态,重点关注有心理障碍、家庭经济困难、身体不适的学生情况,并制订防范预案。要提醒外出同学注意安全,保持通讯畅通,避免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放假前,做好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假期期间,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严格执行学生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报告。做好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假期期间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安全有序。

5、加强学生活动管理工作。各院(系)对所开展的校内外学生活动要制订详细周密的安全预案。在校内外组织大型活动必须按照要求向所在学院报备。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在72小时之前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目的,行动路线,人数、时间,并明确安全责任人,报批准才能组织实施。外出活动要有严密的组织,并必须有辅导员或相关主管领导带队,各单位(学院、班级及各类学生组织)在未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6、加强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各院(系)要组织辅导员和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加强对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对影响学生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理和整治,对存在的安全事故苗头要及时报告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严禁学生在寝室使用违章电器(含大功率电吹风);严格晚间签到制度;严禁学生酗酒;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及其它危险品带入校园;严禁学生在校园内散发传单、商业广告;严禁学生在校内从事宗教及其它违法活动。针对以上违纪违规行为,如有发现,各院(系)须对照《滨州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7、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密切关注心理异常学生状态,及时进行心理干预。辅导员要进一步关心、关注重点学生,认真梳理重点关注学生情况,开展谈心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对于心理异常重点关注学生,要主动协同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对其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必要时要与家长取得联系,采取休学疗养等措施,防止因心理问题引发重大突发事件。

8、加强学生网络安全教育。各院(系)通过官方微信、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文明上网,安全上网。开展《宪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知识专题学习,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网络做违法违纪的事,提高自身辨别和粉碎谣言的能力,不信谣、不传谣,不浏览不健康和非法网站,营造良好校园网络环境。

9、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及教育工作。各院(系)要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通过“两微一站”和主题班会、晨会等形式,对全体学生进行金融借贷、信用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经济信用意识和防范网络借贷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要加强日常排查,通过党员骨干、学生干部等队伍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对排查中发现的已经参与不良网络借贷的学生,要及时做好帮扶引导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防止相关问题进一步扩大,教育学生不参加不良网络借贷相关的兼职活动。

10、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加显性内容,挖掘隐性资源,将毒品预防教育与法制教育、健康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不让毒品进校园”、“我们拒绝毒品”等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学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理念,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自觉远离毒品,打造无毒校园。

11、重视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各院(系)要切实提高防控意识,认真做好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和报告等工作,督促患病学生及时就医,并及时将患生情况报告校医院,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勤晾晒被褥、勤换衣服、勤洗手,经常保持室内开窗通风;要提醒学生尽量少去空气流通不畅、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降低传染病发生几率;要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均衡饮食,注意营养,保证充足睡眠,提高自身免疫力。

12、加强学生饮食安全教育。各院(系)要充分认识学生饮食安全教育工作重要性,教育引导学生到有卫生安全保障的学生食堂就餐。同时要将食品安全、营养和节约食物纳入健康教育内容,将健康教育活动与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活动紧密结合,利用专题讲座、宣传栏、宣传册等等多种形式,推动学生形成健康的饮食习惯,了解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增强学生安全饮食防范意识。要畅通信息反馈渠道,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就医。

13、加强学生外出乘车安全教育工作。各院(系)要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安全乘车、文明乘车,不乘坐报废车、三轮车、低速载货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严禁乘坐不具备营运资质、无证行驶或超员行驶等违规交通工具。

14、加强校园欺凌防范工作。各院(系)要通过调查问卷、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举报信箱等方式开展校园欺凌、校园暴力问题的全面摸排,将排查出的问题梳理汇总,建立台账;加强宣传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编发手册、校园网站、微信平台等形式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教育,提高学生认识欺凌和暴力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不持强凌弱,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二、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各院(系)要把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放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工作的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安全工作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积极落实好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院(系)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院(系)学生安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院(系)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案例警示、宣传板报、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集中对学生(包括见习实习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教育活动要做到全覆盖、重实效,切实引导学生强化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救护常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

(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院(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探索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新举措、新方法,制定实操性强的实施方案,认真部署、周密安排,确保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扎实有效,积极维护和谐稳定育人环境。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