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27浏览次数:37

 

各院(系):

经我校申请协调,烟台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有关团体筹集经费对我校品学兼优的残疾大学生进行帮扶,现将2018年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此次助学活动时间为1128日至124日。

宣传发动阶段:1128日,各院(系)广泛宣传发动;

申请报名阶段:1129日至1130日,申请受助学生填写有关表格,院(系)初审材料并报特殊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材料审核阶段:123124日,助学活动办公室审核汇总材料进行公示;

发放、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助对象

我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大学生。

三、资助方式

本次帮困助学活动共分为学业攀登助学金,资助15人,每人资助4000元;爱心助困助学金,资助20人,每人资助2000元。

四、申请条件

参与申请的残疾大学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注:申请学业攀登助学金的学生需在专业学习、见习、实习等方面敢于挑战困难,严格要求自我,成绩突出。

五、申请方式

申请人需填写以下表格:

(一)2018年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申请审批表》附件1);

(二)各院(系)组织填写并汇总《2018年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奖金签领单(多人)》(附件2)。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参与组织协调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程序和规范周密组织。

(二)严格资格审查。各院(系)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受助学生的推荐和资格审查工作。要制定完善并认真落实资格审查程序、措施,确保需要帮助的学生及时得到帮助。受助对象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确保救助对象的准确,增强社会效果。要加强与其他奖助学金评选活动衔接,实现助学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尽量防止多头重复资助;坚决杜绝不按规定条件进行资助的现象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院(系)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针对活动进行的不同阶段加强宣传,把宣传工作贯穿活动始终,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帮困助学的良好氛围。

(四)及时准确上报有关资料。各院(系)要认真做好本院(系)残疾大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本院(系)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帮困助学活动计划,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各院系需于2018124日前将附件12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特教楼315室。联系人:贺青霞,联系电话:0535-6913715

 

附件:

1.2018年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申请审批表》

2.2018年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奖金签领单(多人)》

3.滨州医学院2018年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名额分配表

 

                        

烟台市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活动办公室

滨州医学院特殊教育学院

                                  201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