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风建设“创优工程”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21浏览次数:39

关于开展学风建设“创优工程”评选的通知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山东省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学校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巩固学风建设成果,形成学风建设品牌效应,构建优良学风长效机制,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风建设“创优工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全面总结展示各院(系)一年来学风建设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凝练学风建设工作经验、亮点与特色,旨在打造精品,树立先进、引领带动、共同提高,以学校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大讨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学风建设新办法,开辟学风建设新途径,努力构建学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评选原则

1、示范效应原则;

2、注重实绩原则;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项目内容

1、项目应结合院(系)工作实际和专业特点,设计科学,主题突出,成效显著,具有一定代表性、创新性和推广性,学生积极性高,参与面广,影响深远,对提升学风建设水平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2、项目内容应包括:工作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特色、工作成效及可推广经验。字数限 3000 字以内,同时,项目方案、活动图片、媒体宣传报道、项目总结等相关支撑材料可附在申报书后面。

四、评选程序

1、院(系)申报。各院(系)结合学工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滨医学工字〔2018〕5号)落实情况,对本年度学风建设工作进行总结梳理,以项目形式进行申报评选。

2、专家评审。学生工作部(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

3、表彰奖励。学生工作部(处)对学风建设“创优工程”入选项目进行表彰奖励,并对项目通过成果展示、媒介推送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

五、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充分认识学风建设“创优工程”评选活动的意义,切实将项目评选作为学风建设工作成绩总结和展示的重要平台,在总结过程中加以思考,加以改进,提升我校学风建设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2、各院(系)要在认真总结2018 年度学风建设工作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思路、精选项目、注重实效,突出项目的实效性、创新点、可推广性。原则上申报项目不少于1项。

3、各院(系)于11月25日前,将学风建设“创优工程”申报书(附件1)及项目相关支撑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zmcxgb@163.com

 

 附件:滨州医学院学风建设“创优工程”申报书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