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工作方案》、《滨州医学院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等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提升学生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共同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学生工作部(处)决定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内容
1、加强学生考勤工作,及时把握学生动态。各院(系)要严格考勤制度,规范考勤工作,定期做好学生出勤情况汇总统计,对经常旷课、缺勤学生要及时做好预警工作,情况严重的要按照《滨州医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进行处分。辅导员要严格请假审批手续,准确掌握学生去向和返校情况,对未能按时返校、无故离校或联络不上的学生,要与学生家长及时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学校职能部门反馈信息。
2、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严格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各院(系)要组织辅导员和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加强对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对影响学生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理和整治,对存在的安全事故苗头要及时报告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重申严禁学生在寝室使用违章电器(含大功率电吹风);严格晚间签到制度;严禁学生酗酒;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及其它危险品带入校园;严禁学生在校园内散发传单、商业广告;严禁学生在校内从事宗教及其它违法活动。针对以上违纪违规行为,如有发现,各院(系)须对照《滨州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见习、实习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各院(系)要充分重视见习、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及时掌握见习、实习学生的动态,通过班级QQ群、微信、微博、电话等多种方式密切关注见习、实习学生的思想状态,对遇到的问题、出现的不正常现象、有可能引发问题的隐患等进行收集和处理,对于重要信息要随时上报,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要重点关注见习、实习学生中的特殊群体,尤其学业困难的、心理异常的、就业困难的、有情感问题的见习、实习学生,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引导工作。对于临时返校(留校)见习、实习学生要重申和强调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和校纪校规,要求学生遵守学校纪律,严格要求自己。
4、加强节假日、假期期间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掌握学生节假日的去向并进行登记,关注好节假日、假期留校学生的思想动态,尤其是关注有心理障碍、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有不适的同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对外出同学提醒要保持通讯畅通,要与家长保持联系,注意安全,避免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放假前,做好对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节假日、假期期间,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严格执行学生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报告。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安全有序。
5、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及教育工作。各院(系)要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通过“两微一站”和主题班会、晨会等形式,对全体学生进行金融借贷、信用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经济信用意识和防范网络借贷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要加强日常排查,通过党员骨干、学生干部等队伍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对排查中发现的已经参与不良网络借贷的学生,要及时做好帮扶引导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防止相关问题进一步扩大,教育学生不参加不良网络借贷相关的兼职活动。
6、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密切关注心理异常学生状态,及时进行心理干预。辅导员要进一步关心、关注重点学生,认真梳理重点关注学生情况,开展谈心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对于心理异常重点关注学生,要主动协同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对其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必要时要与家长取得联系,采取休学疗养等措施,防止因心理问题引发重大突发事件。
7、加强学生活动管理工作。对所开展的校内外学生活动要制订详细周密的安全预案。在校内外组织大型活动必须按照要求向所在学院报备,要制定活动方案、行动路线,落实安全措施,明确活动负责人。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在72小时之前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目的,人数、时间、地点和负责人的姓名,报批准才能组织实施,外出活动要有严密的组织,并必须有辅导员或相关主管领导带队,各单位(学院、班级及各类学生组织)在未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8、加强学生外出乘车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安全乘车、文明乘车,不乘坐报废车、三轮车、低速载货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严禁乘坐不具备营运资质、无证行驶或超员行驶等违规交通工具。
9、加强校园欺凌预防工作。各院(系)通过调查问卷、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举报信箱等方式开展校园欺凌、校园暴力问题的全面摸排,将排查出的问题梳理汇总,建立台账;加强宣传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编发手册、校园网站、微信平台等形式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教育,提高学生认识欺凌和暴力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不持强凌弱,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二、具体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13日至11月17日)
各院(系)布置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计划、方案,通过印发通知、发布海报、张贴公告、网络宣传等形式,告知学生主要教育内容。
(二)自查整改阶段:(11月18日至11月24日)
各院(系)对照检查内容,周密计划、科学统筹,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确实消除影响学校安全发展的各类隐患、问题,全面提高安全建设水平,并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
(三)督导检查阶段:(11月25日至12月31日)
学生工作部(处)联合检查验收工作小组,按牵头业务分工,对各院(系)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各院(系)要把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放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工作的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明确责任,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院(系)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案例警示、宣传板报、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集中对学生(包括见习实习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教育活动要做到全覆盖、重实效,切实引导学生强化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救护常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
(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院(系)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细化工作、落实责任,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确保本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全面彻底、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