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同心·光彩助学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08浏览次数:38

关于开展2018年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同心·光彩助学行动”的通知

各院(系):

    为助力全省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优势,弘扬光彩精神,激励贫困家庭学生努力成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省委统战部、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决定开展2018年“同心·光彩助学行动”。现将我校2018年“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此次助学活动时间为2018年6月至7月。

    宣传发动阶段:6月8日,各院(系)广泛宣传发动;

    申请报名阶段:6月11日至6月15日,申请受助学生填写有关表格,院(系)初审材料并报学生工作部(处);

    材料审核阶段: 6月16日6月26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汇总材料进行公示并报校党委研究;校党委研究同意后,将有关材料上报“同心·光彩助学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确定受助名单:7月初,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受助学生候选人名单,经省委统战部和中国泛海控股集团研究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举行捐助仪式:为受助学生代表发放助学金,会议以视频形式举行,主会场设在济南,各市设分会场。主会场仪式结束后,济南之外的其他市单独举办捐助仪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

    (二)学习刻苦,成绩优异,遵纪守法,乐于助人。

    (三)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具体范围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家庭生活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孤儿,且现监护人无力承担学生上学、生活费用;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父母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特困的学生;其他困难学生。

    同等条件下,革命烈士子女;统战工作对象,如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子女和孙子女,台籍和少数民族学生等优先。

    本年度已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之内。

    三、资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本次助学活动共资助50人,每人资助5000元。资金来源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通过山东泛海公益基金会出资25万元。

    四、申请方式

    (一)《“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推荐表》(附件2)。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如实填写推荐表。

    (二)提供家庭困难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如低保证、家庭困难救助证、烈属证,孤儿、家庭受灾及家庭成员重病等证明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参与组织协调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程序和规范周密组织。

    (二)严格资格审查。各院(系)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受助学生的推荐和资格审查工作。要制定完善并认真落实资格审查程序、措施,通过实地走访、上门调查等方式认真开展资格审查,不得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确保需要帮助的学生及时得到帮助。受助对象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确保救助对象的准确,增强社会效果。要加强与其他奖助学金评选活动衔接,实现助学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尽量防止多头重复资助;坚决杜绝不按规定条件进行资助的现象发生。

    (三)及时准确上报有关资料。各院(系)要认真做好本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本院(系)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帮困助学活动计划,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联系人:冯锟,联系电话:0535-6913436

 

 

 

    附件:

    1. 《“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推荐表》(个人用)

    2. 《“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院系用)

 

 

 

                            滨州医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