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寒假辅导员家访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10浏览次数:31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推动我校深入社会基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以学生为本的育人理念,进一步健全家校联动机制,提高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研究,决定在2015年寒假开展辅导员家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家访活动以关心关爱学生、教育激励学生、服务引导学生为宗旨,加强师生、家校之间的联系和交流,构建完善的学校与家庭、辅导员与家长的联动机制,形成教育合力;拓展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学生的工作途径,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进辅导员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提高学生工作能力和服务学生水平。

二、家访对象

本次家访活动原则上以省内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家庭为主,兼顾有心理困扰或学习成绩较差等特殊群体学生。采取就近家访的原则,以滨州、烟台地区为主,家住外地的辅导员适当在所在地顺访。

三、活动要求

1、根据各院(系)学生和专兼职辅导员数量,决定参加家访辅导员人数,其中临床医学院12人,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药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2人,其他院(系)1人。

2、各院(系)应高度重视辅导员家访活动的实施,并将其作为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手段之一,务必做好家访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于 115上午10:00前将《滨州医学院2015年寒假辅导员家访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学生工作处。

3、各院(系)应严明家访纪律,严禁辅导员利用家访之机,给被访学生家庭增加不必要的负担,损坏学校和辅导员的形象;同时加强辅导员的安全教育,提高自身防护意识,防止辅导员人身和财产安全事件的发生。

4、各院(系)在组织辅导员家访时,要结合学校、院(系)特色以及学生特点,有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必要时可以留存视频、图片等材料。

5、家访活动后,辅导员需提交家访报告(不少于1000字),报告应包括被访学生姓名、家访时间及地点、家访目的、被访家庭情况、被访学生当前现状及形成原因分析,提出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措施,以及启示、建议和体会等方面的内容,家访报告要实事求是。家访报告以院(系)为单位于下学期开学初( 315前)报学生工作处。

四、经费安排

1、学校将对辅导员家访期间的交通费用及慰问金支出予以补助。

2、辅导员应保留家访期间交通票据,票据要求为:

1)交通票据发生时间必须为2015年寒假期间。

2)交通票据必须是烟台、滨州到周边县市区或辅导员家庭所在地、走亲访友所在地到周边县市区的汽车票或火车票。

                                   

附件:滨州医学院2015年寒假辅导员家访活动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