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院(系)2014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滨医人字〔2014〕113号)的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现将学生工作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与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滨州医学院院(系)目标管理与考核办法》的通知(滨医行发〔2014〕18号)和《滨州医学院2014年度院(系)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中学生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进行考核。
二、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院(系)自评。12月24日前,各院(系)根据2014年度学生工作开展情况,对照与学校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院(系)目标管理学生工作考核指标,就院(系)学生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进行自评。
(二)部门考核。12月26日前,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校团委就学生工作目标管理的标志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提出单项考核等级建议。
三、相关要求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本年度学生工作开展情况,做好自查和支撑资料准备工作,确保学生工作考核工作有效开展。
(二)各院(系)要认真进行自查,严格按照各院(系)2014年度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分条目逐项进行自评。支撑材料要实事求是,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整理资料做到目录清晰、资料完备。
(三)各院(系)要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按照《2014年度院(系)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志性指标目录》(附件1)准备支撑材料,并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填写《2014年度院(系)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自评表》(附件2),于12月24日中午11点前,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分别提交至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校团委。
附件:1.滨州医学院2014年度院(系)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志性指标目录
2.滨州医学院2014年度院(系)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自评表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处
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