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关于开展201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07浏览次数:54

[2014]10

研究生处、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4]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含高职)、专科在校生及学生班集体(不含2013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1、具体评选条件参照《学生手册》中《滨州医学院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相关规定。

2、省级优秀学生须获得2012-2013学年校级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须在2012-2013学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标兵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省级先进班集体须获得2012-2013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三、评选程序

1、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

2、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3、各院(系)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差额推荐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学校组成评委组进行公开投票推荐,初步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

4、被推荐的个人和集体候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5、公示无异议,报校领导审查同意后,组织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四、注意事项

1、要充分认识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好中选优的原则,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分配名额和程序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

2、认真组织推荐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填写附件2-4(表格要求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院(系)填写附件5-7。附件2-4均打印一式2份,经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于412日上午1000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处),电子版连同附件5-7一并发送至byjyglk@163.com

联系人:王爱英,联系电话:6913439                          

附件:1.滨州医学院201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

3.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山东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5.推荐山东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

6.推荐山东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基本情况一览表

7.推荐山东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基本情况一览表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