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滨州医学院辅导员科研团队成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21浏览次数:39

各院(系):

为鼓励和支持辅导员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提升辅导员队伍的科学研究能力,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建设一支辅导员科研团队。现将成员选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周期

科研团队以一个年度为一个建设周期。

二、团队人数

科研团队每个建设周期吸纳10-15名成员。

三、团队成员入选条件

(一)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担任一线学生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优良。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意识、科研能力和科研素质,已有较明确的研究方向。具有较好的学术道德修养和团队精神。

(四)学术研究水平较高。近5年,以第一位承担厅局级科研课题1项或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或以第一位获厅局级社科成果奖1项或省部级社科成果奖(前3位)1项;正式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B类刊物1篇以上。

四、建设措施

(一)经费支持:科研团队成员在建设周期内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研究,发表第一作者署名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学术论文或1000字以上通讯类文章、成功申报厅局级以上课题、获得优秀科研成果奖等,均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二)学校优先选派科研团队成员国内外进修、参加国内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等;优先推荐本科研团队成员申报省、国家级科研课题、优秀科研成果奖项评比等。

五、建设目标

  (一)团队成员应至少达到以下工作目标中的一项:

1、以滨州医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厅局级科技成果三等奖(前3位)1项以上。

2、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参与撰写著作1部以上。

3、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通讯类文章1篇以上。

4、参与申报厅局级研究课题(前3位)1项以上。

(二)科研团队建设期结束后,由学校进行验收,评定为优秀的团队成员可继续参与下一周期,不达标者退出科研团队。

六、申报与评审

  (一)团队成员采取个人申报、院(系)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批的方式产生。

(二)凡符合入选条件的个人,填写《滨州医学院辅导员科研团队成员申报表》(附件1,提交双面打印纸质版),并提供承担或参与课题、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由院(系)收齐后并填写《滨州医学院辅导员科研团队成员申报汇总表》(附件2,提交电子版),于325日下午1600前一并交至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王爱英   联系电话:6913439

 

附件:1、滨州医学院辅导员科研团队成员申报表

2、滨州医学院辅导员科研团队成员申报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