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近日,校党委出台《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等方面对领导干部联系学生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制度,是校党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要求,全校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都要积极联系学生班级,当好班级工作的参谋,协助辅导员加强班级建设,培养优良学风和班风。全校共有113位领导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其中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处级干部原则上每人联系1个班级,各院(系)处级干部原则上每人联系2个班级。
《实施意见》要求,领导干部对于所联系的学生班级,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要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帮助学生坚定专业思想,明确学习目的,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要及时把握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做好传道解惑工作,努力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提出加强和改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实施意见》要求,联系学生班级的领导干部,要做到“五个一”:每月联系辅导员一次,及时了解班级学生情况,帮助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每两个月参加班会或班委会议一次,了解班风、学风建设,积极帮助班级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每季度参加班级主题教育活动一次,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每学期座谈一次,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心理和情感等情况,有重点地协助辅导员开展学生工作;每学年关注特殊学生一名(学习困难生、家庭贫困生、心理问题生等),通过思想引导、生活资助、学习帮扶、心理疏导等形式,帮助其解决生活、思想、学习、心理等方面的困难,促使其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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