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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标杆宿舍”创建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0-09 点击数:0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积极选树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营造干净整洁、文明安全的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标杆宿舍”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安全公寓、整洁公寓、文明公寓

二、评比方案

1.本次“标杆宿舍”评比将进行全校普查,打分原则依照《滨州医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评分标准》进行,分数在85分以上者有资格进入学院推荐环节。

2.由各学工办主任组成评议小组,对各个推荐的优秀宿舍进行评议、打分,根据分数高低确定“标杆宿舍”获奖情况。

3.评比结果将进行动态管理,结果公布后若出现零分宿舍、违章用电、晚归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其“标杆宿舍”称号。

创建标准

(一)宿舍卫生

按照《滨州医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评分标准》(详见附件)要求进行建设。

(二)宿舍作息

1.严格遵守作息制度,自觉按时熄灯;

2.遵守学生公寓开关门时间,无晚归、夜不归宿现象。

(三)宿舍安全

1.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电灯、水龙头等,拔下电源、插排断电;

2.不私拉电线、不使用明火、违章电器及违章用电等现象;

3.宿舍内无吸烟、喝酒、赌博、饲养宠物等现象;

4.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和管制刀具;

5.阳台禁止堆放杂物;

6.不私自留宿本舍以外人员;

7.无大声喧哗、向走廊、楼梯及窗外泼水和乱扔杂物的行为;

  8.保持公共洗刷间清洁;

9.在宿舍内无经商、散发传单、小广告等行为。

、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109-1011日)

各院(系)要对此次创建活动进行集中动员和部署,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辅导员要召开“安全公寓、整洁公寓、文明公寓”主题班会传达创建标准和要求,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调动学生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二)院(系)自查自建阶段(1012-1017日)

各院(系)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周密策划,精心组织,制定“标杆宿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照各项标准,对宿舍逐一建设。结合检查整改,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立即整改、督促到位,真正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

(三)学校检查评比阶段(1018-10月22日)

学生工作部对各院(系)自建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作为各类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据普查结果,结合日常安全用电等情况,推选出成绩优秀的宿舍进入“学院推荐”阶段,对宿舍情况差的宿舍进行通报,并反馈至院(系)进行整改。对于屡次批评教育仍整改不到位的宿舍或学生,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学院推荐阶段(1022-10月25日

根据全校普查结果,学院上报推荐的优秀宿舍,并由各学院学工办主任组成的评议小组对各优秀宿舍进行打分,评选出“标杆宿舍”若干,给予表彰奖励。年终,将从“标杆宿舍”中推选“十佳宿舍”进行表彰。

)长效机制建立阶段(1025日以后)

各院(系)要将“标杆宿舍”创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以重视、落细落实,坚持不断线、常态化。学生工作部采取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宿舍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结果每周通报一次。同时,对“标杆宿舍”进行动态管理,根据抽查和普查结果,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取消“标杆宿舍”称号。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院(系)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对本次创建活动组织和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学生宿舍的卫生与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建设,避免搞形式,走过场,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确保学生宿舍卫生安全状况全面改观。

2.认真推进,确保实效。各院(系)要把本次创建活动与宿舍育人、学生习惯养成教育等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载体,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长效机制,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扎实有效落到实处

3.强化宣传,巩固成果。各院(系)要做好“标杆宿舍”创建成果的运用,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良好生活习惯和安全意识的教育。及时挖掘、树立先进典型和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利用好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推广,营造舆论氛围,巩固工作效果。

 

附件:滨州医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评分标准

 

                            学生工作部(处)

                             2020109 

    

附件

 

滨州医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评分标准

 

一、室内卫生(50分)

1.地面无灰尘、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10分)。墙面无污迹、无乱贴乱画、无蛛网(10分)。

2.洗手间、阳台无灰尘、无杂物、无垃圾、无死角10分)

3.门窗、桌凳、书架、衣柜无灰尘、无乱贴乱挂现象10分)。

4.窗台、纱窗、玻璃、灯管、灯架、电扇无灰尘10分)。

二、物品摆放(40分)

1.床单平整,被子叠放整齐、统一放在正对门口一侧,枕头放在被子内侧靠墙放置,床上不准放其他物品,床棱及其他地方不准悬挂床帘、衣物及其他物品(10分)。

2.桌凳、桌上物品、书架、脸盆、暖壶、卫生工具摆放整齐(10分)。

3.行李床物品摆放有序整齐,无乱堆乱放现象;床底物品摆放整齐(5分)

4.窗台、暖气片上不摆放任何物品(5分)。

5.卫生间物品摆放整齐,阳台晾晒衣物悬挂整齐5分)

6.不私拉乱接电线,插排及线路固定在墙面上,不得放在床上或地上5分)

三、其他(10分)

1.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3分)。

2.室内于房门后张贴卫生标准、值日表3分)。

3.室外门口不得堆放垃圾、杂物(4分)。

四、有下列其中一项宿舍检查即为零分

1.宿舍有一人未叠被子。

2.宿舍内发现吹风机、卷发棒、电热暖手宝、热得快、电炉、电水壶、酒精炉等违章电器或打火机、蜡烛、盘式蚊香等易燃易爆物品; 

3.离开宿舍后未拔下插头、没有锁门、关灯、关水龙头或电扇。

4.宿舍内有烟头、酒瓶或在宿舍内养宠物。

5.宿舍卫生状况特别差。

6.拒不配合卫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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