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期“阳光使者 相伴成长”心理委员成长训练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1-05浏览次数:40

各院(系):

  为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开展心理互助、自助及心理危机预警等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期“阳光使者 相伴成长”心理委员成长训练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班级心理委员进一步了解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情况,学会在班级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心理问题识别能力,能在实际生活中初步识别心理危机,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助人自助能力,巩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二、培训对象

  烟台校区各班级心理委员、心理协会成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助理

  三、培训时间

  2018年11月中下旬(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四、培训要求

  (一)心理委员培训是做好班级心理健康工作和进行心理危机识别干预的基础,请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指定专人负责学院培训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名单请于统计表中备注),《滨州医学院心理委员基本情况统计表》填好后于11月8日前报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培训实行严格的考勤、签到制度,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缺课、不迟到、不早退。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加盖院(系)学工办公章交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三)培训结束后,各班心理委员需完成班级心理健康活动的组织与开展策划方案,并在辅导员的指导和帮助下,结合本班实际,开展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同时,应积极关注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态,定期做好向辅导员反馈信息的工作。

  (四)本次培训将通过课堂考勤、撰写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策划方案等形式对参加培训同学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并获取第二课堂学分。

  附件:

  1.第二期“阳光使者 相伴成长”心理委员成长训练营安排

  2.《滨州医学院心理委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9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