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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标杆宿舍”创建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09 点击数:0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积极选树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营造干净整洁、文明安全的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标杆宿舍”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标准

(一)宿舍卫生

按照《滨州医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评分标准》(详见附件)要求进行建设。

(二)宿舍作息

1.严格遵守作息制度,自觉按时熄灯;

2.遵守学生公寓开关门时间,无晚归、夜不归宿现象。

(三)宿舍安全

1.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电灯、水龙头等,拔下电源、插排断电;

2.不私拉电线、不使用明火、违章电器及违章用电等现象;

3.宿舍内无吸烟、喝酒、赌博、饲养宠物等现象;

4.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和管制刀具;

5.阳台禁止堆放杂物;

6.不私自留宿本舍以外人员;

7.无大声喧哗、向走廊、楼梯及窗外泼水和乱扔杂物的行为;

  8.保持公共洗刷间清洁;

9.在宿舍内无经商、散发传单、小广告等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9日-9月10日)

各院(系)要对此次创建活动进行集中动员和部署,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辅导员要召开主题班会传达创建标准和要求,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调动学生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二)院(系)自查自建阶段(9月11日-9月17日)

各院(系)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周密策划,精心组织,制定“标杆宿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照各项标准,对宿舍逐一建设。结合检查整改,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立即整改、督促到位,真正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

(三)学校检查评比阶段(9月18日-20日)

学生工作部对各院(系)自建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作为各类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据普查结果,结合日常安全用电等情况,评选出“标杆宿舍”若干,给予表彰奖励。对宿舍情况差的宿舍进行通报,并反馈至院(系)进行整改。对于屡次批评教育仍整改不到位的宿舍或学生,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年终,将从“标杆宿舍”中推选“十佳宿舍”进行表彰。

(四)长效机制建立阶段(9月20日以后)

各院(系)要将“标杆宿舍”创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以重视、落细落实,坚持不断线、常态化。学生工作部采取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宿舍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结果每周通报一次,普查结果每两个月通报一次。同时,对“标杆宿舍”进行动态管理,根据抽查和普查结果,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取消“标杆宿舍”称号。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院(系)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对本次创建活动组织和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学生宿舍的卫生与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建设,避免搞形式,走过场,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确保学生宿舍卫生安全状况全面改观。

2.认真推进,确保实效。各院(系)要把本次创建活动与宿舍育人、学生习惯养成教育等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载体,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长效机制,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3.强化宣传,巩固成果。各院(系)要做好“标杆宿舍”创建成果的运用,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良好生活习惯和安全意识的教育。及时挖掘、树立先进典型和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利用好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推广,营造舆论氛围,巩固工作效果。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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