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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宿舍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06 点击数:0

为落实学校关于安全稳定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营造干净整洁、文明安全的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学生宿舍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宿舍卫生

严格按照《滨州医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评分标准》(详见附件)要求进行整治。

(二)宿舍作息

1.严格遵守作息制度,自觉按时熄灯;

2.遵守学生公寓开关门时间,无晚归、夜不归宿现象。

 (三)宿舍安全

1.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电灯、水龙头等,拔下电源、插排断电;

2.不私拉电线、不使用明火、违章电器及违章用电等现象;

3.宿舍内无吸烟、喝酒、赌博、饲养宠物等现象;

4.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和管制刀具;

5.阳台禁止堆放杂物;

6.不私自留宿本舍以外人员;

7.无大声喧哗、向走廊、楼梯及窗外泼水和乱扔杂物的行为;

  8.保持公共洗刷间清洁;

9.在宿舍内无经商、散发传单、小广告等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99-910日)

各院(系)要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集中动员和部署,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辅导员要召开主题班会传达专项整治活动内容和要求,深化思想认识,提高安全意识,调动学生积极性。

(二)院(系)自查自改阶段(911-917日)

各院(系)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周密策划,精心组织,制定检查整改工作落实实施方案。对照各项整改内容,对宿舍逐一检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立即整改、督促到位。

(三)学校检查评比阶段(918-20日)

学生工作部对各院(系)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检查评比,并作为各类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据普查结果,结合日常安全用电等情况,评选出“标杆宿舍”给予表彰奖励。对宿舍情况差且整改不到位的宿舍进行分类汇总进行通报,并反馈至院(系)进行整改。对于屡次批评教育仍整改不到位的宿舍或学生,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长效机制建立阶段(920日以后)

各院(系)要将学生宿舍的卫生安全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以重视、落细落实,坚持不断线、常态化。学生工作部采取每周抽查与每月普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宿舍卫生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全校通报。同时,对“标杆宿舍”进行动态管理,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取消“标杆宿舍”称号。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院(系)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和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严格按照整治标准,逐一检查,避免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学生宿舍卫生安全状况全面改观。

2.认真推进,确保实效。各院(系)要把本次整治活动与文明宿舍创建、宿舍育人、学生习惯养成教育等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载体,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长效机制,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3.强化宣传,巩固成果。各院(系)要做好“标杆宿舍”创建成果的运用,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良好生活习惯和安全意识的教育。及时挖掘、树立先进典型和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利用好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推广,营造舆论氛围,巩固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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