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心理育人工作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24浏览次数:49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进一步准确把握学生心理工作规律和特点,更好地总结分享实践经验,增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开展心理育人工作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院(系)及全体学生工作人员,每个院(系)提交案例原则上不少于2篇。

二、案例写作要求

1、院(系)工作案例

案例应当包括:案例标题、案例简介、工作思路和方法、实施步骤、效果及启示、待探讨的问题等方面。

2、个人工作案例

案例应当包括:案例标题、案例简介、案例分析与处理、案例启示、待探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等方面。

三、案例要求

1.字数要求。征集稿件篇幅在2000字以上,字数不限。

2.真实性。参评案例的基本情况、工作过程、记录材料等均来源于实际工作,内容客观真实,评述科学严谨。

3、完整性。参评案例必须主题鲜明、方法科学,咨询方案要详细,咨询过程和内容要完整。

4、典型性。参评案例应具代表性和可借鉴性,对解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5、规范性。案例撰写必须科学把握心理辅导或咨询所承担工作的性质、任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伦理,遵守保密原则,不得侵犯求助者的合法权益。

四、评选程序

1、撰写阶段(11月22日至12月10日),根据工作实际,按照通知要求撰写案例,并于12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408251334@qq.com。

2、评选阶段(12月11日-12月15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并给予表彰奖励。

3、宣传推广阶段(12月中下旬),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获奖作品集结成册,并对优秀案例及工作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