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1-2012学年优秀学生事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05浏览次数:39

各院(系):

为充分发掘我校大学生中品学兼优、自强不息、感恩奉献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学生榜样的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追求卓越,锐意进取,立志成才,积极奉献,现将2011-2012学年优秀学生事迹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省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获得者;

2.分类征集

1)思想进步、品德高尚、理想远大的道德楷模;

2)学习认真、潜心钻研、专业突出的学习标兵;

3)热爱集体、服务他人、威信较高的学生干部;

4)服务社会、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奉献之星;

5)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刻苦钻研的科研典范;

6)正视困难、自强自立、乐观进取的自强先锋。

除以上类别学生外,各院(系)也可结合院(系)优秀学生特点,积极寻找优秀学生的闪光点。

二、报送内容及要求

(一)材料要求

1.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行文。要求:题目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事迹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在学习成长、参与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和思想深度。

2.附件:提供反映个人风采的电子照片1-2张,加上图片说明,随文稿以附件形式发送。

(二)推荐方式及文稿要求

1. 各院(系)可根据征集对象范围梳理符合条件的个人名单,坚持好中选优原则,通知并指导相关学生按要求准备材料。

2. 各院(系)对征集到的文稿要严格审核,对文字进行必要的修改和斟酌,真实反映个人的先进事迹,确保征集文稿的质量。

3.文稿征集推荐的数量:2011-2012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获得者全部撰写事迹材料;择优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各院(系)从以上学生中重点推荐1人作为优秀学生事迹报告会的主讲学生候选人,该生的材料应侧重以上分类中的一个类别或院(系)另设的类别撰写。

4.文稿格式:事迹材料中,题目为方正小标宋二号不加粗,正文宋体四号,行间距为24磅,一级标题为黑体四号不加粗,二级标题楷体四号不加粗,三级标题同正文;电子照片每张900K以上,jpg格式。每份材料均以院(系)+班级+姓名+登记表(事迹材料、照片)格式命名。

5.交稿方式:1210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文稿电子稿打包并统一发送至byjyglk@163.com

三、宣传方式

学校将对征集到的先进事迹文稿进行整理,并综合利用学校校报、网站、广播、宣传栏、展板等载体,举办优秀学生事迹报告会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联系人:王爱英   电话:6913439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